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结算业务规则》的通知
(中债字【2020】107号)
各市场机构:
为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关于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4号)等有关规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结算业务规则》,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上海清算所)
(责任编辑:DF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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